网站未备案暂时关闭

  

  因您的网站未做ICP备案,我公司接到信息产业部门通知对您的网站执行关闭操作,如您现想恢复使用,请按以下步骤办理:
(1) 如果您的网站还未提交备案,请您尽快与我们联系或自行到信息产业部网站(www.miibeian.gov.cn)提交ICP备案(注意:网站备案需要两步:1、用网站主办者身份注册会员 2、登录填写详细信息)备案样表
(2) 如果您在信产部网站查询备案已经成功,a)请将备案证书文件bazs.cert放到网站的cert/目录下;b)将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间位置;c)网站首页显示的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必须带有超链,超链目标指向www.miibeian.gov.cn。
(3) 完成以上步骤后请将您在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到wzba@qdn.cn邮箱,我司审核信息无误后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为您恢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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